SBL簽賭假球案移審 柯旻豪延押禁見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日電)士檢偵結前SBL裕隆隊球員柯旻豪等人涉簽賭及打假球案,起訴15名被告,由於柯旻豪在押,移請士院審理,今天召開接押庭後,因柯旻豪罪嫌重大且否認部分犯行,晚間諭知羈押禁見。
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召開接押庭,柯旻豪坦承有下注部分賽事,並表示是藉此分析2隊戰力的贏面,結果輸贏各半,也未涉打假球、指示、操控賽事得分結果,事後分錢給同隊隊友,是因隊友間玩牌輸贏,並非簽賭自家球隊賽事。
柯旻豪辯護律師則表示,本案其他被告先前以新台幣10萬元至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柯旻豪願意出具50萬元交保停押。
法官審理後諭知,柯旻豪否認部分犯行,惟依先前供述內容、相關證人證述、手機通訊對話紀錄等證據資料,堪認柯旻豪涉犯運動彩券發行條例、刑法賭博、加重詐欺等罪,犯罪嫌疑重大。
法官表示,柯旻豪就案情重要事項供述與多位證人證述有異,仍有調查必要,且尚有部分共犯在逃,若未將柯旻豪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難認柯旻豪不會與其他共犯串證,有事實足認柯旻豪有串滅證之虞,羈押原因仍存在。
法官指出,既然柯旻豪仍有串證致事實不明的可能,為保全後續審理程序順利進行,並斟酌柯旻豪人身自由遭限制程度,及健全運動彩券發行的社會公益,仍認為有羈押必要,因此諭知羈押禁見。
柯旻豪獲悉裁定後當庭表示,他下注金額不多並講出事實,在逃的翁嘉鴻與他無關,反而贏得最多賭資的吳季穎,誣指他操控比賽卻能交保,對他不公平。
全案起於,媒體報導時任裕隆隊球員吳季穎涉簽賭、打假球;士林地檢署去年發動搜索、約談,並將同隊球員柯旻豪聲押禁見獲准;士檢今天宣布偵結,依違反運彩條例等罪嫌起訴,並沒收犯罪所得新台幣2000萬餘元,另通緝逃匿中的前球員翁嘉鴻。
士檢指出,柯旻豪與組頭邱繼緯曾一同任職九太籃球隊,於是柯旻豪在超級籃球聯賽(SBL)第20屆賽季開賽時把邱繼緯介紹給吳季穎、顏聞佐。
起訴書指出,柯旻豪、吳季穎透過九州娛樂城等地下簽賭網站下注簽賭多場SBL賽事,及吳祐任、周暐宸、顏聞佐、邱忠博、陳品銓、黃鉉閔、李其恩、翁嘉鴻、斑霸等人為求朋分利益,涉嫌於民國111年12月27日起至去年5月21日進行SBL賽事時,以指示或配合打假球控制比賽分數的手法,詐取鉅額賭資,經檢察官認定7場賽事涉打假球。(編輯:吳協昌)11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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