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某國小校長涉偷拍 再搜出秘密隨身碟延押2月
2024/9/25 14:30(9/26 12:16 更新)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5日電)高雄某國小男校長涉在友人家多處裝針孔偷拍遭羈押起訴,並被市府解聘。但事後又在其辦公室插座發現隨身碟,內有偷拍畫面,高雄地院法官據此認定其掩飾犯行裁定續押2月。
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書指出,被告原以患有巴金森症,需要出去就醫,願意接受法律制裁等語,盼能換取保外就醫機會。但法官根據其高雄看守所內就醫紀錄,認定羈押期間仍可獲得妥善治療。
此外,被告在歷次警詢跟偵訊,直到法院準備程序供述,均未曾提到學校辦公室插座內仍藏放有偷拍影片隨身碟,甚至曾謊稱已刪除員警所還原的圖片檔。可見其迄今仍有掩飾、隱匿犯行證據情形,代表確實有逃匿、躲避犯罪罪責意圖,有高度逃亡可能。
法官認為,雖然被告聲稱願意接受法律制裁,但卻隱匿隨身碟存在事實,直到校方人員整理辦公室時才在插座發現隨身碟,可見被告心存僥倖,仍有逃避刑責隱匿證據舉動,有繼續羈押必要,據此裁定自113年9月24日起,延長羈押2月。
全案起於涉案男校長在民國111年7月至112年10月間,在友人位於高雄市內住處浴室裝設針孔攝影機,竊錄友人未成年女兒淋浴影像,並在對方成年後,續在浴室、客廳、房間等處,以針孔、手機拍攝她沐浴、更衣等影像。
另外,還在友人妹妹搬入與友人女兒同住後,以浴室天花板通風扇裝設的針孔偷拍2人淋浴、如廁等影像。
男子行為遭發現後被通報,高雄地檢署獲報後前往其住處及任職國小搜索,並拘提到案,訊後向高雄地方法院聲押獲准。
雄檢偵結後,認定被告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妨害秘密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高市府案發後已解聘男子且永不錄用,同時針對校園進行反針孔監測,確認校園安全。(編輯:郭諭儒)11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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