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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詐領助理費案 一審判7年4月

2024/7/26 11:11(7/26 20:4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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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長高虹安(左)。(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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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謝幸恩台北26日電)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於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46萬餘元,北檢依貪污等罪起訴高虹安等5人。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高虹安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高虹安自民國109年2月27日起至109年11月止擔任立委期間,要求公費助理黃惠玟等人配合,以虛報或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加班值班費到預算上限金額,並將虛報或浮報的差額繳回給高虹安,供高虹安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

檢方統計,高虹安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總計詐得46萬30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欺財物罪、偽造文書罪起訴高虹安、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黃惠玟、助理王郁文、陳昱愷等5人。(編輯:蕭博文)1130726

高虹安詐領助理費案一審判決結果。(中央社製表)
高虹安詐領助理費案一審判決結果。(中央社製表)
(台北地方法院提供)
(台北地方法院提供)

高虹安小檔案

  • 生日:1984年1月25日
  • 黨籍:台灣民眾黨
  • 現職:新竹市市長
  • 學歷:辛辛那提大學機械工程博士
  • 經歷:第10屆立法委員、鴻海科技集團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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