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陳水扁洗錢案判免訴 北檢:時效計算有違提上訴

2024/6/21 16:03(6/21 16:28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前總統陳水扁。(中央社檔案照片)
前總統陳水扁。(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1日電)前總統陳水扁被控在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洗錢遭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以陳水扁被訴之罪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判決免訴。台北地檢署以追訴權時效計算有違等理由,今天提起上訴。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陳水扁、吳淑珍夫婦被控收受陳敏薰新台幣1000萬元賄款,幫陳敏薰取得台北101董事長的位子;陳水扁夫婦分別被依貪污罪判刑8年定讞。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此案時,由於吳淑珍將賄款透過哥哥吳景茂存入人頭帳戶,法官認定陳水扁是洗錢共犯,洗錢部分由檢方重新調查。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洗錢罪起訴陳水扁。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根據醫院的診斷鑑定報告,認為陳水扁有多重身體症狀,因病無法到庭,於民國104年5月13日裁定停止審判。北院日前認定此案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判決免訴。北檢今天以判決有程序瑕疵、追訴權時效計算有違誤等理由,提起上訴。(編輯:戴光育)113062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