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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侯友宜與建商合作開發土地 李正皓獲不起訴

2024/5/27 09:56(7/4 01:5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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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7日電)政治評論員李正皓指時任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與建商合作開發土地,國民黨籍新北市議長蔣根煌涉入。侯、蔣提告李正皓涉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加重誹謗。北檢今天將李男不起訴。

李正皓今年1月初在臉書(Facebook)貼文,指侯友宜「收購地皮、放寬容積」及「在家族建地規劃學校用地」與「利用擔任市長優勢」及「與土地開發商合作煉金」,並指蔣根煌為「國民黨新莊王,固定性收受建商竣業建築之金錢捐錢,與該建商關係不可言喻」等語。

侯友宜、蔣根煌認為,李正皓言論損害他們名譽,控告李正皓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刑法加重誹謗等罪。

台北地檢署指出,李正皓根據公開資料做出評論,提出個人見解看法,難認其主觀上有惡意詆毀侯友宜、蔣根煌傳播不實之事的犯意。

北檢認為,侯友宜當時為總統候選人、蔣根煌為新北市議會議長,李正皓既非出於憑空捏造而全然無據的惡意攻訐,加上總統副總統選舉、議長的言行本屬與公共利益有關之事,屬於言論自由的保護範圍,因此將李正皓不起訴處分。(編輯:戴光育)113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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