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女警涉不當場所 遭記1大過
2024/5/21 12:06(7/3 22:31 更新)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21日電)新竹縣警察局今天說,督察科日前接獲情資,潘姓女警疑涉足不妥當場所,已列為教育輔導對象加強管考,並記1大過處分,將持續查證是否有不當兼差情形。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長張世儒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表示,這名潘姓女警在10日晚間6時許執勤時間,卻離轄到新竹市的1家護膚按摩店,當晚9時30分許遭新竹市警方臨檢。
張世儒說,當場查獲潘女在按摩店內抄登資料,後續由竹北分局督察組展開調查,經查這家護膚按摩店謝姓負責人則坦承與潘姓女警認識。
張世儒指出,護膚店內的鍾姓櫃台工作人員則指潘姓女警是去拜訪謝姓負責人,對於潘女是否有不當兼差情形,仍持續查證中。
有關潘姓女警10日執勤時離轄,依規定應返轄簽退,但卻找同事代簽,張世儒說,除潘姓女警因涉足不當場所遭到調離現職並記1大過處分外,代簽的員警也被記申誡1支。
至於潘姓女警有無吸毒情形,竹北分局表示,已初步採驗,各級毒品初篩結果皆呈陰性反應。另潘姓女警平時工作情形,表現平平,偶有參與反詐宣導活動。
竹北分局提供新聞資料指出,對於心存僥倖及未謹守分際的員警,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會主動查處、嚴懲不貸,以積極維護良好警察風紀。(編輯:方沛清)113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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