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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高額具保被撤銷 新北地院諭知續押禁見

2024/5/7 21:08(5/7 21:3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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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前)。(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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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7日電)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與張旭昇涉地下匯兌案,新北地院開羈押庭;檢方不再主張高額交保,要求續押;被告盼維持具保裁定,強調會配合每一庭的審理。法院先將2人續押禁見5天候辦。

引爆檢警出入爭議場所風波的「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線上博弈網站及地下通匯;新北地方法院4月23日裁定以新台幣5000萬元具保停止羈押,並以電子腳環監控8個月。

另同案被告郭哲敏的親信張旭昇,裁定以30萬元交保,2人都被限制出境、出海、住居、禁止騷擾證人及同案被告等。

因檢方提抗告,高等法院6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地院更裁,地院傍晚開羈押庭,聽取檢方、被告、辯護人陳述。

新北地檢原抗告時主張,如要交保,建請將郭哲敏交保金提高至新台幣2億元以上。另主張對張旭昇交保金額提高至700萬元以上,並施以電子腳環科技設備監控。

不過,檢方今天在羈押庭時,不援用原提高具保金額的主張,仍強調郭哲敏有柬埔寨、泰國、新加坡的不動產,有柬埔寨護照,也辦過移民新加坡手續,更有海外帳戶,足以有財力潛逃國外生活。

檢方主張,相對於郭哲敏的財力,交保金額只是很小的數目,且監控設備曾故障,是否可防逃令人質疑,只有羈押禁見才能繼續審理。

檢方主張,張旭昇曾私自拘禁證人,且判決有罪。曾於108年密集出入境20次,因從事地下匯兌,在港澳足以有資金潛逃生活。不是提高保金、電子監控即可防止串供。故主張要求繼續羈押,以利審理。

被施以電子監控的郭哲敏,在開庭時,高檢署監控中心電話一度響起,要求回報。因在開庭,郭哲敏無法接聽,由法警代為回覆。

郭哲敏表示,在海外沒房產,境外帳戶已關閉,「一塊錢都沒有」,且柬埔寨的護照也被調查局收回,他也沒辦移民新加坡,檢方沒有實質證據,不可以亂說。

另外,他是被迫留在海外,現在主動聯繫回來台灣面對官司,將全力配合每一庭的審理,沒有必要逃亡,「如果有任何一庭不到,可以立即收押。」

辯護律師說,檢方控張旭昇在港澳有大量資金,但無證據。被告是自行投案,且已經承認地下匯兌,有妻兒在台灣,沒必要逃亡與串供。電子監控為法務及司法制度,若要避免張旭昇逃亡,以電子監控即可,沒必要羈押。

審判長諭知,訊問被告2人後,依卷附相關證據,認為被告郭、張2人違反銀行法罪嫌重大且為重罪,有逃亡及串供、串證之虞,有羈押必要。高院撤銷原裁定後,原延長羈押裁定應繼續執行,並禁止接見通信。

郭、張2人開庭後,被法警上銬押回台北看守所。2人原裁定羈押至4月28日才屆滿,地院4月23日同意具保,還有5天須續羈押禁見。審判長說,2人是否延長羈押禁見,及被告聲請具保的部分,合議庭諭知等候核辦,並以書面裁定。(編輯:李錫璋)11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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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交保撤銷更裁 法院續行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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