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涉持兒少性影像 綠委盼製造販售持有加重罰則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林敬殷台北9日電)藝人黃子佼被查獲涉持兒少性影像片掀輿論譁然。民進黨立委林月琴等人今天說,目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罰則過輕,也缺乏嚇阻效果,因此將提案修法,重罰製造、販售、持有者。
黃子佼去年捲入MeToo風波,被控涉強制猥褻等罪,檢方在搜索時查獲黃子佼持有7個兒少性影像,將他緩起訴2年處分,支付國庫新台幣120萬元,緩起訴確定後3個月內,書立悔過書1份。
對此,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范雲、郭昱晴、吳沛憶今天在立法院召開「不要成為下一個共犯!兒少性剝削零容忍,加重罰則保護下一代!」記者會,說明相關主張。
林月琴表示,針對該案,目前只能透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處理,但其罰則對比他國,顯然過輕也缺乏嚇阻效果,而且整部條例的罰則都明顯過輕,防範杜絕效果不彰。
林月琴指出,她會邀請法務部、衛生福利部甚至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及相關公民團體討論後,提出相關修法版本,方向包括針對製造、販售、持有的相關人等進行重罰等。
范雲說,立法院去年修正性私密影像4法,讓持有者負起刑事責任,但顯然這樣的罰則並不夠重,大家應該讓法律抑制犯罪,保障兒少權益。
范雲表示,任何形式的未成年性私密影像都是違法的,且不可容忍,她將提案修法,提高購買兒少性私密影像的罰則,而購買兒少性私密影像的人就是加害者,大家不應輕縱。
郭昱晴指出,對於未成年兒少性剝削絕對是零容忍,希望能比照刑法第277條,以傷害罪的角度切入來討論刑期,也期盼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加刑罰強度,遏止及剷除犯罪產業鏈。
吳沛憶認為,加重處罰購買未成年性影像的行為,社會有相當共識,呼籲衛福部積極回應社會期待,應主動串連警政、司法等相關單位,積極打擊性剝削犯罪。
此外,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立委吳思瑤今天在立法院議場前接受媒體聯訪指出,社會認為有必要針對修法內容再進一步討論,民進黨願意在修法部分擴大與社會對話,另外在執法面的量能與各種配套上,也有相當提升與檢討的必要。
民進黨立委黃捷說,她已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刑法提出修法版本,內容包括下載或持有偷拍或非法兒少性私密影像者要加重罰則、要接受身心治療,下載也算是犯罪行為等,另外如何斷絕偷拍集團金流也非常很重要。(編輯:翟思嘉)113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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