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陸方指示發展組織 一審判何建華免訴、無罪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9日電)中華婦女聯合會前理事長何建華、秘書包克明,涉嫌收受中國對台情蒐機關全國台聯會款項,在台發展組織。台北地院今天判何女被訴一部分判決免訴,一部分判決無罪,包克明無罪。
台北地檢署指出,尚未收到判決書,待收判後,經研議,再決定是否提起上訴。
台北地方法院指出,何建華被控於民國108年12月18日至22日舉辦招待民眾赴金、廈旅遊,涉嫌收受中國金援,在台發展組織,疑觸犯國家安全法部分,何建華在另案經一審及二審均已判決無罪,這部分為免訴。
台北地院指出,何建華及包克明被控多項行為違反國家安全法,是因收受中國指示而在台發展組織,合議庭審酌最高法院之前判決見解,發展組織不以刺探秘密為必要,雖然包男確實有寫文章以及何建華有統一中國等政治理念,但這都不在違反國家安全法的構罪要件內,這部分,檢察官均舉證不足,因此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
全案緣於,檢調查出,何建華自民國106年5月間起,為爭取中國全國台聯會等涉台單位的經費,以及政策支持她在台灣發展陸配組織,撰寫「希望祖國能夠對在台的大陸籍人摸底」、 「具體的規劃與作法可從五大方向著手」等文件,以提出在台灣發展陸配組織的工作計畫。
何女另指示包克明撰寫「社團法人中華婦女聯合會工作計畫」給中國涉台官員,另利用中國各省市台聯會資源在台主持、發展中華婦女會,為中國推動 「兩岸統一、一國兩制」等對台政策。她並要求中華婦女會會員蒐報法輪功在台活動訊息,回報給中國對台情蒐機關。
檢調調查,何建華參加中國北京兩岸婚姻家庭陸配回娘家活動時,接觸到當時統戰部所屬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副部長高偉等人,高偉指派下屬與何女持續聯繫,長期以「在台陸配回娘家」、「兩岸婚姻家庭」等名義舉辦活動,並提供資源讓何女在台發展組織。
何建華另受中國北京市台灣事務辦公室調研員王正智指導,負責刺探及蒐集具有台獨理念的台灣民眾赴中資料,掌控台獨資訊。
檢調查出,一名台灣學者與中國某學院簽約出任副教授,何女將提供相關資訊給王正智供中國國安單位追查後,壓迫該學院取消聘用。
另外,王正智去年8月間以微信傳送告知何女,高雄市議員黃捷的母親在中國廈門經營茶葉買賣,「用賺大陸的人民幣支持女兒在台灣搞台獨」,要求何女協助了解黃捷相關資料,何女當天回覆王正智有關黃捷的相關報導。
何女曾經獲統促黨提名為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後,依據時任中國全國台灣同學會副會長黃信瑜指示,在台散布網路假訊息、 發動陳抗活動與妨害總統蔡英文選情。
檢調發現,何女為爭取中國統戰機構各方金援,依全國台灣同學會指示,於總統大選期間發動陳抗活動,擴大渲染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學歷爭議,藉由群眾活動擴大召募成員參加組織,並領取全國台灣同學會3萬元人民幣金援。
台北地檢署於109年間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何建華、及包克明。案件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編輯:張銘坤)113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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