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3警涉以警棍電擊棒刑求少年 分局:員警法辦、所長拔官
2024/2/22 15:09(2/22 16:23 更新)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22日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武陵派出所3名員警,涉嫌用警棍、電擊棒等對未成年少年刑求逼供。警方已調查屬實,將涉案員警移送法辦,派出所長調整非主管職務,分局長自請處分。
國民黨籍桃園市議員詹江村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武陵派出所3名員警,對17歲黃姓少年刑求逼供,以電擊棒、警棍、鐵盒等把少年打到遍體成傷。
詹江村說,少年18日晚間9時許行經武陵派出所時被員警攔下,員警指控少年涉嫌擄人勒贖,問筆錄過程中對少年以勒脖、鐵盒、電擊棒等工具進行刑求;少年被滯留在偵訊室近8小時,被刑求超過1小時。
詹江村說,員警打完人後因為擄人勒贖全案沒有證據,也查不到報案人、受害人,所以直接把少年放走;少年透過他要求警方提供辦案過程,員警卻說當時沒有開密錄器、無法提供。
少年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他沒有前科,但曾因交通違規和深夜未歸和當事員警碰過面,他18日行經派出所時是要去騎車,員警沒有說任何理由就把他帶進派出所,刑求後也沒有解釋,還給他手機後就要他走人。
少年已在聖保祿醫院驗傷,並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湖山派出所報案,向當事員警提告恐嚇、傷害及公然侮辱;根據驗傷單,少年有胸部、大腿、上臂挫傷,頭皮鈍傷等傷勢。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發布聲明表示,針對少年指控遭桃園分局員警傷害等案,經分局調查屬實,已依法將涉案員警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針對違法員警從重懲處並追究主管責任,所長調整非主管職務,分局長自請處分。
桃園分局表示,對少年、少年家長及社會大眾深表歉意,員警有違法情事絕不護短、不姑息,必定嚴懲法辦;將加強員警教育,要求執法務必遵守程序正義及依法行政。(編輯:張銘坤)11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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