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國民法官參審 男酒駕競速釀1死判刑7年2月

2023/7/28 13:42(7/28 16:57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李姓男子酒駕致人死亡遭訴,成為台北地方法院首件國民法官案。經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審理、評議後,北院28日依酒駕致死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7年2月,全案可上訴。圖為北院召開記者會說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攝 112年7月28日
李姓男子酒駕致人死亡遭訴,成為台北地方法院首件國民法官案。經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審理、評議後,北院28日依酒駕致死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7年2月,全案可上訴。圖為北院召開記者會說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攝 112年7月28日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8日電)李姓男子酒駕致人死亡遭訴,成為台北地方法院首件國民法官案。經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審理、評議後,北院今天依酒駕致死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7年2月,全案可上訴。

23歲的李姓男子去年酒駕競速,在台北市忠孝東路車行地下道發生車禍,造成1人死亡,今年3月間被檢方依酒駕致死罪起訴,成為北院首件國民法官案件,由法官林鈺珍、吳玟儒、洪甯雅組成合議庭,北院19日選出6名國民法官、4名備位國民法官共同審理。

北院於19日進行國民法官選任程序,國民法官於21日宣誓,並由審判長做審前說明程序。合議庭於24日、25日審理、27日評議,今天下午宣判。

李男在審理時認罪,感到懊悔,他因此寫悔過書,自己也抄寫30次經書,希望迴向給死者。辯護人也表示,李男無重大前科,也不是酒駕累犯,本案符合自首要件,犯後有悔意,願持續賠償,希望法官輕判,讓李男早日回歸社會彌補過失。

死者王姓男子的母親指出,李男沒有構成自首要件,且至今仍無悔意,犯後態度不佳,希望法官從重量刑。

公訴檢察官則認為,李男在犯罪被發覺後才申告自己犯罪,並不構成自首要件,即便構成自首,也不應該減刑,建議判處7年6月至9年徒刑,不應下修刑度,也不應給予緩刑。(編輯:方沛清)112072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酒駕致死案下午宣判 家屬獲被害人補償金73萬元
172.30.14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