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少年遭警誤抓毀容 曾獲自強兒童立志當警察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17日電)彰化縣17歲少年被員警懷疑是逃逸移工攔查,過程造成少年臉頰近乎毀容,這名少年是家扶中心協助個案,曾獲自強兒童表揚,國中時立志當警察。
根據彰化家扶中心資料提到,這名少年家境不好,是家扶中心照顧10年對象,但少年沒被現實擊倒反而奮發向上,並於2019年獲家扶自強兒童肯定。少年父親2014年因腦溢血過世,他的母親來自越南,當年與祖母、伯父、母親、姐姐、弟弟同住。每到下課少年總是盡快完成自己課業再幫忙做家事、陪伴弟弟完成課業及讀書。
少年的弟弟罹患先天性心臟疾病,因狀況不佳常手術而延遲就學,所以少年經常陪伴弟弟玩耍及讀書;此外,少年的祖母患有糖尿病,他也會幫祖母注射胰島素,儘管要協助媽媽照顧老、小,但他仍保持優秀課業表現,拿獎助學金分擔經濟。
彰化家扶中心主任王震光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當年獲得自強兒童時,少年曾立下志願說長大要當警察,事件發生後,很多人想指定捐款給這名少年,但少年目前仍是家扶中心扶助對象,且將與彰化縣政府、警察局進行全面處理後續問題,民眾若有捐款意願,請協助其他同樣弱勢孩子。
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埔鹽分駐所葉姓所長7月4日與2名員警行經埔鹽鄉番金路時,發現1名騎腳踏車17歲少年形跡可疑,誤認少年為非法移工要抓人,少年見狀拔腿就跑,員警以勒頸、拉腳及擒抱等方式制伏,少年更用力掙脫,還撞上耕耘機,造成臉部受傷縫17針。
少年臉部傷痕很深,可能影響面容,事件引起民眾不滿,認為員警執法粗暴,縣警局14日以葉姓所長行為不當記申誡1支,16日再宣布溪湖分局長黃壬鍵記申誡1支,所長加重記1大過調非主管職,當時2名員警也各記申誡1支,全案後續移請彰化地檢署偵辦。
彰化縣警察局督察長謝錫釗接受媒體聯訪指出,員警穿著便服、未出示證件依程序盤查,違反執行勤務紀律;彰化縣長王惠美、縣警局長張國雄昨天晚間低調慰問少年,警方表示將持續關懷少年身心及傷口恢復情形,相關責任與員警執法程序持續檢討精進。(編輯:黃世雅)11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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