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警抓非法移工認錯人 少年遭勒頸撞傷縫17針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4日電)彰化1名17歲少年騎腳踏車突遭攔下,3名男子下車抓人,少年以為綁架趕緊逃跑,反遭勒頸、擒抱制伏,還撞上耕耘機,縫了17針;原來3名男子是便衣警察,誤認少年為非法移工。
彰化縣警局表示,葉姓所長因違反相關規定,記申誡1支。已要求員警未來執行類似勤務時要穿上制服,以免民眾誤會。
少年家屬向無黨籍彰化縣議員張春洋陳情,張春洋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說,少年家住埔鹽鄉好修村,母親來自越南,少年7月4日早上騎腳踏車要去幫親戚務農,行經番金路時突然被1輛轎車攔下,3名男子下車作勢要抓人,少年以為對方要綁架,拔腿就跑,3男以勒頸、拉腳及擒抱等方式制伏,少年努力想掙脫,還撞上耕耘機,臉部多處受傷。
張春洋表示,3名男子為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便衣員警,以為少年是非法移工,等到少年被制伏,員警出示證件盤查時,發現少年口音不像移工,才發現抓錯人,趕緊送少年就醫。
張春洋說,少年臉部及左大腿受傷,臉部傷勢縫了17針後無大礙,警方雖承諾會賠償,不過還未和少年母親達成和解,他會繼續協助少年處理後續事宜。
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副分局長施焜山說,便衣員警巡邏時發現少年騎腳踏車不穩,上前盤查,少年受傷後,也馬上請消防局派救護車送少年就醫,初步取得少年及家人諒解;分局已要求員警未來執行類似勤務時要穿上制服,以免民眾誤會。
彰化縣警察局也發布新聞說明,當天執行勤務的是溪湖分局埔鹽分駐所葉姓所長和2名派出所員警,葉姓所長因違反相關規定遭記申誡1支,2名員警則是因聽所長命令動手抓人,未受處罰。
少年家屬接受媒體聯訪時說,正和警方討論和解事宜,暫時不考慮對員警提告。
類似警方抓錯人事件,新北市警局三重分局永福派出所員警去年9月抓捕通緝犯時,誤認路過黃男為通緝犯,黃男以為遇歹徒而反抗,遭2名員警壓制受傷,扭打過程中,2名員警也受傷。
事後三重分局坦承抓錯人,並公開向黃男及社會大眾致歉,監察院也糾正三重分局,要求新北市府針對員警重大違失行為,移送懲戒法院處理。(編輯:唐聲揚)11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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