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議價立法草案整合 數位部8月底提分析報告
(中央社記者葉冠吟台北22日電)媒體議價進度各界關心,數位部今天在立法院承諾,3個月內會整合各國法制跟委員版本的優缺點分析報告,並指出第3輪媒體與數位平台對話,會在組成Google共榮基金委員會後舉辦。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邀請文化部、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部會,針對「建立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議價機制」議題,進行專題報告與備詢。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表示,臉書母公司Meta與Google等跨國平台已成為台灣閱聽眾收看新聞的主要管道,也導致媒體因網路流量、演算法遭平台制約,影響新聞產製方式,希望政府儘速提出相關法規政策。
數位部政務次長李懷仁回應,「新聞有價」已是政府各部會共識,認為新聞的公益性與第四權,和其他產業不同,不能以單純商業模式討論,「大型平台分潤一定要處理」。
李懷仁表示,目前數發部已與大型商業平台進行2輪6次對話,Google將挹注新台幣3億元的「台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供台灣媒體申請製作優質新聞內容;立法部分,跨部會小組已著手研究各國相關法制,包含歐盟著作鄰接權模式、澳洲議價模式、數位稅等。
李懷仁指出,每種模式都有優缺點,澳洲模式對多數中小型媒體不利,歐盟模式與台灣現行著作權法制概念不大相同,若要處理需全盤重新修法,課稅模式財政部則不贊同。數位部會與跨部會小組攜手產業,找出最適合台灣的媒體議價立法路徑。
無黨籍立委黃國書追問,Google共榮基金數位部是否能監督,會不會取代媒體分潤?李懷仁回應,數位部無監督基金角色,但Google會即時更新資訊,並強調基金與分潤絕對是兩回事。
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詢問,由政府主導的2輪媒體與數位平台對話,都未觸及核心法治問題,第3輪期程為何時?李懷仁回應,第3輪對話,預計在Google委託數位經濟暨產業發展協會(DTA)與4大媒體產業公會建立共榮基金詳細的申請機制、並組成委員會後舉辦,數位部也希望藉此讓對話平台成為監督基金運作的程序,中期協助推動立法目標也會展開。
國民黨立委萬美玲認為數位部在建立媒體議價溝通過程,角色定位不明確,不認爲自己是主責單位。李懷仁表示,他們目前擔任與數位平台溝通、主持對話平台及研究立法機制角色,「未來是否擔任立法機關,我們會尊重行政院判斷」,但會強力請行政院加速推動立法。
今天會議也決議,數位部得在3個月內、意即8月底前,針對民眾黨立委張其祿、民進黨立委范雲提出整合各國法制跟各委員版本的優缺點分析,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書面回報。(編輯:李亨山)11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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