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課程提A片等遭認性騷擾案 法院撤銷原處分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2日電)楊姓大學教授在數位影像技法課程時,提及A片及指定動作拍男女合照等,校方認成立性騷擾。楊不服須受心理輔導及上性平課程而興訟。法院認定,校方認定事實錯誤,撤銷原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校方獲檢舉指楊姓教授在民國108年的課程,上課教材頻繁使用裸露女性圖片,楊在課程時提及「A片」、「AV產業」及「女生小褲褲」等言論,並在攝影課指定動作拍男女合照等行為。
校方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後,組成調查小組調查後決議,認定楊男在課程中所為,確實有不受歡迎且具性意味,影響修課學生人格尊嚴,性騷擾事件成立,雖未達情節重大或有解聘、免職等必要,但考量他上課言行確有不當之處,處分楊男必須自費到校外接受心理輔導及上8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課程。
楊男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原處分,案件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
北高行審理認為,楊男在課程中雖曾提及「A片」及「女生小褲褲」等言論,但他提及「A片」的完整事實脈絡,是他看見學生於課堂上使用手機,為管制課堂秩序而對該名學生使用「你拿手機就是用來看A片」的戲謔言詞。
合議庭指出,楊男提及「女生小褲褲」言論,則是他在課堂講述過往藝術系學生修習裸體素描的故事時提及「女性內褲」,而非毫無緣由頻繁提及「女性內褲」。
判決指出,楊男要求「女生坐在男生大腿上」的照片,是經學生同意後拍攝,如果學生不願意以該姿勢擺拍,楊男也不會堅持,並非強迫學生依其指示擺出拍照姿勢完成拍攝,且他是從上課學生中隨機選取一男一女擔任模特兒,也提及服裝「可以穿泳裝」而非「一定要穿泳裝」。
北高行日前審酌,本件涉及楊男身為大學教師的講學自由,及修習此課程學生的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但校方性平會所通過的調查報告,明顯有認定事實錯誤的違誤,判決楊男勝訴,撤銷校方原處分。全案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1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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