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經營權之爭被控背信 李恒隆一審判無罪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4日電)SOGO經營權之爭,前太流董事長李恒隆、會計師賴永吉、前國票金董事長林華德被控背信,林華德已判刑定讞服刑完畢。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11時宣判李恒隆無罪、賴永吉免訴。可上訴。
另外,李恒隆為奪回SOGO經營權,涉嫌透過中間人行賄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前立委徐永明等人,台北地方法院去年7月判決李恒隆有期徒刑1年2月,得易科罰金,緩刑5年,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000萬元,褫奪公權3年。案件正由高院審理中。
太平洋建設集團於民國91年9月間發生財務危機,為免波及當年旗下的SOGO百貨,委託李恒隆、賴永吉、林華德等人協助紓困,不料,最後由遠東集團取得SOGO百貨經營權。太設章家提告李恒隆等人涉嫌背信、偽造文書等罪。
林華德涉案部分,法院認為林華德違背太設創辦人章民強委託,未依約履行,依背信判刑2年定讞,林華德於99年間入獄服刑,100年間假釋出獄後,已服刑完畢。
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後,認定李恒隆、賴永吉涉嫌偽造臨時股東會會議紀錄及董事會會議紀錄部分判決無罪。不過,移送併辦的背信犯罪事實不得併予審判而退回檢方併辦。台北地檢署於108年間再依背信罪起訴2人。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指出,李恒隆實質上持有太百公司20%股權,檢方所提出證據難以證明太設創辦人章民強就太流公司增資前的股權信託給李恒隆。
此外,北院認為,章民強等人共同具名的聘書,未具體約明李恒隆應處理的事務,檢方所提證據難以證明李恒隆是受章民強等人委任處理太設集團的財務紓困問題,所以不構成背信,判決無罪。
賴永吉部分,北院認為賴永吉犯行終了日至繫屬法院合計11年6月15日,顯然超過追訴權時效期間,因此判決免訴。全案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1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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