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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景田涉賄選聲押庭快篩確診 士院改裁定1500萬交保

2023/1/7 16:01(1/7 18:1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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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蕭景田(左)涉賄選案,日前獲台灣士林地方法院裁定交保。經檢方抗告,台灣高等法院發回更裁,士林地院7日下午再開聲押庭,蕭景田出席。中央社記者趙世勳攝 112年1月7日
前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蕭景田(左)涉賄選案,日前獲台灣士林地方法院裁定交保。經檢方抗告,台灣高等法院發回更裁,士林地院7日下午再開聲押庭,蕭景田出席。中央社記者趙世勳攝 11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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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7日電)前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蕭景田涉賄選案,日前獲士院裁定新台幣800萬元交保。案經檢方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昨天發回更裁,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3時再度開庭,訊後裁定蕭景田1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

另方面,蕭景田今天在庭訊中傳出確診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院方派人快篩為陽性;庭訊後,法院將蕭景田安排在無人使用的法庭等候交保。蕭景田辦保完畢離開法院時,未表示任何意見。

士林地方法院裁定理由指出,蕭景田否認犯行,但依檢察官提出的共犯、證人說詞及相關資料,足以認定蕭景田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行賄罪嫌重大;但本案相關里長及里長候選人,均已到案作證,且有證物扣案,因此認定沒有勾串及滅證的情形。

士院指出,蕭景田於搜索當天翻牆逃走,但也於數日後向地檢署報到,雖有逃亡事實,但因自行到案,因此認為沒有羈押的必要,准以新台幣15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禁止與本案相關共犯、里長、里長候選人接觸、交談。

士檢獲悉交保裁定後提出抗告,認為蕭景田案發後逃逸,歸案後說法避重就輕,有逃亡或進一步勾串、滅證的風險;且蕭景田之前是國民黨北投區黨部主委、國民黨中常委,有實質影響證人的機會;法院認為蕭景田無勾串及滅證情形,卻又禁止蕭景田與相關共犯、證人接觸、交談,顯有矛盾。

全案緣於蕭景田、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林杏兒的曾姓樁腳涉嫌為求林杏兒當選,以1萬元、6000元不等代價行賄多名里長候選人。

檢調去年底發動搜索、約談,蕭景田在彰化縣住處翻牆逃匿,遭檢察官發布通緝。士林地方檢察署去年12月30日對林杏兒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蕭景田今年1月3日自行到案。(編輯:張銘坤)11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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