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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員工涉猥褻女網友 懲戒法院判休職6月

2022/7/24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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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4日電)台灣鐵路管理局曾姓工務員去年在交友軟體認識1名女網友後約出見面,涉強制猥褻女網友,士林地方法院判刑8月,交通部移送懲戒。懲戒法院判決曾男休職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曾男為台鐵台北電力段工務員,去年1月間藉由交友軟體認識1名女網友,約定當天晚間看夜景。曾男開車載女網友一起出遊,待女網友上車後,強拉對方的手碰觸自己的生殖器,並撫摸女網友大腿內側得逞。

判決表示,女網友過程中一再要求曾男停車,曾男置之不理,便以手機發訊息給友人求助,友人與女網友母親分別到警局報案,曾男後來才讓女網友下車。

曾男在偵審時否認犯罪,辯稱2人因出遊費用如何分擔之事意見不合,女網友才無端羅織攀誣。士林地方法院根據雙方LINE對話及相關證據後,不採信曾男說詞,依強制猥褻罪判有期徒刑8月。交通部將曾男移送懲戒。

懲戒法院審理後,認為曾男與女網友交遊之際,未能尊重對方人格尊嚴,謹守分際,竟為滿足自身性慾而有本件強制猥褻行為,侵害女網友性自主權,並嚴重損害機關形象及政府信譽,判處休職6月。全案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11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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