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金管會主委嫁禍岳父母 男子判7月徒刑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0日電)楊姓男子疑不滿岳父等人不資助購買新房,涉嫌假造岳父等人是「獵殺習近平革命組織」成員,寄發電子郵件恐嚇金管會主委黃天牧等人。台北地院依恐嚇等罪判刑7月,得易科罰金。
檢方起訴指出,楊男於民國106年間與邱姓女子結婚,並於108年間入住岳父買給邱女的房屋,楊男因居住期間與鄰居吳姓男子關係不睦,且認為妻子流產是鄰居噪音所致,萌生搬到其他地方的想法。
不過,楊男岳父無意資助購屋,還建議楊男可憑己力在房價相對低廉的老家桃園買房子。楊男認為投資房產有成的岳父刻意鄙視他及原生家庭,加上邱女胞妹也拒絕借錢給他們買房,楊男夫妻搬到邱女的員工宿舍並斷絕與岳家往來。
檢方表示,楊男為抒發對岳家的不滿,假造「獵殺習近平革命組織」團體,佯稱該團體的成立是以捍衛胡錦濤及企業家暨富二代為宗旨,岳父、岳母及邱女胞妹、鄰居吳姓男子為團體成員。
楊男以岳父、吳男等人名義寄發恐嚇信給金管會、調查局等單位,要求金管會必須協助獵習革命獲取革命資金,停止激烈的打房,否則金管會主委將「殞落」。相關信件中並提及將對桃園市長鄭文燦、調查局不利。
金管會主委函請調查局新北市調處調查。北檢去年8月間指揮新北處搜索楊男住處,查獲行動電話、筆記型電腦、桌上型電腦、隨身碟等證物,去年12月間依刑法恐嚇、偽造文書罪起訴楊男。
楊男於法院審理時自白犯罪,表示自己苦於高房價現狀而無法購得理想房屋,因而遷怒娘家成員,陷害娘家成員接受檢警調查。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楊男所為非但使無辜的娘家成員接受檢警調查,更不惜以將加害公眾及特定公務人員生命、身體之事進行恫嚇,嚴重敗壞社會治安及公眾安全,審酌他坦承犯行,判處有期徒刑7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編輯:李亨山)11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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