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工時長壓力大 護士重摔男嬰遭判13年
2022/7/9 19:36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9日電)38歲曾姓女子有護士執照,她任職於台中市一家產後護理之家時,重摔未滿月的陳姓男嬰,導致男嬰顱內出血,她辯稱因工時長、壓力大,仍遭判13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中指出,曾女有護士執照,從事產後護理工作約6至7年,在該單位工作也有3年。曾女在去年5月間,對陳姓男嬰施以暴行,除將男嬰重摔在工作台上,以毛巾包裹臉部用力拍打,甚至握拳擊打頭部。曾女又在記錄簿上寫著「喝奶時,發現左右臉頰不對稱,續觀」,另個護理師發現嬰兒狀況不對,通知醫師檢查。
陳姓男嬰被送醫急救,顱內骨折、出血,併發意識喪失及抽搐、痙攣等癲癇,治療時仍有右手動作較少、肢體軀幹發展顯著遲緩、明顯右半身肢體障礙,左右大腦多處腦質軟化,多處大腦實質流失、空洞化病變,活動力、認知能力、反應能力都遲緩等「創傷性腦損傷」重傷害。
曾女辯稱,因長期上大夜班壓力大,加上經濟壓力沉重,才導致情緒失控,傷害男嬰,但主觀上沒有重傷害的犯意。台中地院認為,她犯後態度不佳,未賠償也沒有和嬰兒父母和解,一審判決13年徒刑。曾女上訴。
台中高分院審理時,曾女坦承犯行,但稱她沒有重傷害男嬰的犯意,希望減刑,法官仍維持原判13年徒刑,駁回上訴。此案可再上訴。(編輯:謝雅竹)11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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