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內車禍 交警經報案會到場蒐證製初判表
2022/5/1 11:36(5/1 14:22 更新)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黃麗芸台北1日電)台大傳出日前有博士生在校內發生車禍。警方與律師均表示,處理方式與一般車禍案件雷同,警方會到場蒐證、製作初判表,再由當事人決定是否提起法律訴訟。
台灣大學化學系副教授徐丞志日前在臉書發文提到,實驗室最資深的博士生在台大校園內離系館不到20公尺的小椰林道上被汽車撞到,送往台大醫院緊急動手術,博士生左側鎖骨骨折,肝臟有挫傷,四肢嚴重外傷。
一名擔任過檢察官的律師指出,車禍案件無論發生在校園內或校園外,當事人都可以依法爭取權益,事故發生後,承辦員警原則上都會請雙方當事人製作筆錄,當事人此時就可表明是否提告,最晚須於6個月內提起刑事告訴。
轄區警方告訴中央社記者表示,這屬於急難救助事件,和處理一般案件雷同,警方只要接獲通報就會到現場了解和協助救護,不同於一般干涉性案件須校方同意才可,同時也會做相關紀錄。
律師表示,一般車禍涉及刑法過失傷害罪責,是告訴乃論案件,當事人若提告,檢察官會先行調解,即使案件進入法院,法院也會先開調解庭進行調解,告訴人若接受調解條件,可以在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告。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大安分隊分隊長簡宗瑋指出,校園內車禍因非屬道路範圍,所以不適用相關交通法令,但事故發生後,不論是誰報案,交警都會先到現場了解,並進行蒐證和測繪,和製作交通事故初判表。
簡宗瑋說,因事故雙方仍保有相關刑法和民法的權利,可向警方申請交通事故登記聯單,索取相關事故蒐證和測繪資料,進行後續處理。
律師表示,當事人在車禍中若有受傷或物品損毀,可要求對方賠償,若雙方無法達成共識,也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編輯:方沛清)111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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