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法給客戶回饋金逾3億元 遠東公司前副理遭訴
2022/4/29 10:59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9日電)遠東新世紀公司(原遠東紡織)李姓前副經理被控自民國97年至105年間擅自給付日本客戶回饋金,造成公司損失新台幣3億餘元。台北地檢署今天依背信等罪起訴李男。
檢方指出,李男原本是遠東新世紀公司化纖總部的副經理,負責銷售遠東公司及子公司FEPI酯粒產品給客戶日本北海公司及子公司Hokuyo公司業務,並處理日本客戶訂單、出貨、付款、催款、客訴等業務。
檢方表示,遠東公司於民國97年間為拓展與日本北海公司酯粒交易,與北海公司、Hokuyo公司簽約,內容約定Hokuyo公司於97年4月至98年3月31日期間,於各階段向遠東公司採購數量達約定數額後,遠東公司將給予Hokuyo公司回饋金。
檢方調查,李男在未經遠東公司或FEPI公司授權下,承諾北海公司、Hokuyo公司員工,將給予超過應得的回饋金,並以違背職務的方式讓Hokuyo公司得以回饋金抵扣貨款。
檢方查出,李男在雙方合約期滿後,在遠東公司及FEPI公司未與Hokuyo公司簽訂任何回饋金合約的情況下,於97年至105年間擅自給予Hokuyo公司回饋金,讓遠東公司、FEPI公司遭受新台幣3億2354萬餘元的損失。(編輯:李錫璋)11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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