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署公布反貪腐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 率先全球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廉政署指出,歷經4年持續推動,由公私部門努力下,克服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挑戰,終於在今天率先全球,公布「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
法務部今天舉行媒體茶敘,由廉政署綜合規劃組組長紀嘉真報告,這次「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提出10項執行亮點成果,包含洗錢防制相互評鑑、亞洲公司治理評鑑、國防廉潔指數皆獲得佳績。
另接軌國際推動「開放政府國家行動方案」、拓展國際刑事司法互助,同時善用優勢,推動機關採購廉政平台、透明晶質獎試評獎、深化廉潔教育、跨域培訓反貪人才,並落實貪腐不法所得查扣與沒收,具體回應公約與國際趨勢的要求。
紀嘉真表示,這次報告也提出5項策進作為,將持續健全法制,如整併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瀆職罪章,擬定「影響力交易」規範、推動揭弊者保護等,建立緊急採購透明化措施並進一步落實檢審機關追訴貪腐犯罪,以符合國際反貪腐趨勢及回應社會期待。
紀嘉真說,今年8月30日至9月2日,台灣將舉辦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邀請長期投入國際組織或非政府組織、在反貪腐領域深耕並具影響力的專家抵台進行實地審查,並就報告內容再次提出結論性意見。
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今年除公布反貪腐國家報告,還有聯合國兩公約人權報告,與國際接軌的腳步及決心未曾停緩。
蔡清祥指出,台灣推動廉政的努力有目共睹,今年國際透明組織公布的2021年全球清廉印象指數(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CPI),在排名與分數上皆為歷年最佳成績,也是國際給予肯定的最佳印證,未來將持續關注國際趨勢與公約自主實踐,使台灣各項表現更向上提升。
廉政署長鄭銘謙表示,台灣雖非聯合國一員,仍把「聯合國反貪腐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入法,實施「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每4年自主管理並公布國家報告。
鄭銘謙指出,廉政署2018年公布「聯合國反貪腐公約首次國家報告」,並邀請5名國際反貪專家抵台完成國際審查,今年8月將邀請國外專家學者進行第二次國家報告審查。(編輯:戴光育)11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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