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河巿弊案判刑10年定讞 前北市捷運局處長入監
2022/4/19 12:37(4/19 13:38 更新)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9日電)北市捷運局前處長高嘉濃、前課長王銘藏涉及美河市弊案,最高法院日前依貪污等罪判高男10年、王男4年徒刑定讞。高嘉濃今天到北檢報到,入監服刑。王銘藏則委託新北檢執行。
台北市政府與日勝生公司於民國95年間聯合開發美河市建案(北捷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台北地檢署認定時任捷運工程局聯合開發處處長高嘉濃、課長王銘藏圖利日勝生公司,依貪污圖利罪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起訴2人。
台北地方法院判處高嘉濃10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王銘藏4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改依偽造文書罪判高男4年、王男2年及緩刑5年。最高法院撤銷二審判決,發回由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
高院更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判高男10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王男4年,褫奪公權2年。最高法院11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張銘坤)11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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