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擴占國有地 花蓮地政處長怠職遭判休職1年半
2022/4/12 18:52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2日電)花蓮縣地政處長吳泰焜在國產署花蓮辦事處主任期間,疏未善盡監督責任,使林姓男子續租國有土地時,無權擴占毗鄰大面積的國有土地。懲戒法院日前判決吳男休職1年6月。可上訴。
全案緣於,本件國有土地換約續租前,針對林姓男子違法擴占國有土地使用等情形,監察委員調查期間,國產署已發文要求花蓮辦事處就占用、租約案做提報,不料花蓮辦事處仍啟動本件換約續租。
判決書指出,財政部移送提及,吳泰焜對於此換約續租,怠於執行職務的違失行為,任由林男以承租687平方公尺的小面積國有基地作為掩飾,進而無權擴占毗鄰大面積約6萬5001平方公尺的國有土地,與他人合作經營休閒農場對外牟利。
懲戒法院第一審日前認定,吳男致使人民誤以政府機關放任違法占用,損害政府機關信譽鉅大,考量吳男從事公職尚無不良紀錄,判決休職1年6月。可上訴。(編輯:李亨山)11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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