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林秉樞涉施暴高嘉瑜案 新北地院裁定不公開審理

2022/4/8 16:20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新北8日電)林秉樞涉施暴立委高嘉瑜案日前首開準備庭,庭上雙方律師爭執是否公開審理。新北地院今天以涉及被害人隱私,如公開審理將有妨害善良風俗之虞等理由,裁定不公開。不得抗告。

林秉樞涉嫌對民主進步黨立委高嘉瑜施暴,新北地檢署今年1月依偽造文書、妨害祕密、私行拘禁、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傷害、恐嚇等8項罪嫌起訴。

新北地方法院3月28日首度召開準備庭,林秉樞律師團認為,林秉樞坦承犯下傷害等罪,這僅是一般犯罪行為,沒有違反善良風俗問題,請求法官應該公開審理,否則將違反法庭公開原則,但若對照片等有疑慮,可以不公開。

新北地院今天發布裁定書指出,受命法官於進行準備程序時,自得斟酌個案具體情形,本於訴訟指揮權,認定訴訟的辯論有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而宣示以不公開法庭為之,且將法庭不公開之理由予以宣示,並記載於筆錄中,難認有何違法之處。

裁定書指出,公訴意旨認被告未經告訴人同意拍攝身體隱私部位,涉犯妨害秘密罪嫌,且客體內容有裸體態樣,故如以公開法庭為之,將有妨害善良風俗之虞。

此外,攸關被害人身體隱私的卷證資料亦將進行有無證據能力的檢視,法院自需於審判中注意被害人隱私的保護,而有不予公開的必要。(編輯:方沛清)111040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林秉樞案首開準備庭 雙方律師爭執是否公開審理
172.30.14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