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國輸入販售未經許可血氧機牟利 業者判刑5月
2022/4/7 12:39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7日電)一家貿易公司未經許可即自中國輸入血氧機,販售給診所、藥局,不法所得約新台幣232萬餘元,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依醫療器材管理法判處林姓負責人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等人於去5月間發現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嚴峻,市場對血氧機需求遽增,涉嫌與郭姓前妻以人民幣40元至80元不等價格,向中國廠商訂購血氧機共5100台。
林男等人以計步器名義輸入血氧機後,指示徐姓業務員以每台新台幣360元或1200元不等價格,出售給大台北地區、台南市、新竹縣、台中市、桃園市等地診所與藥局,5月底至7月初不法銷售所得232萬餘元。
林男等人坦承不諱,林男更主動繳交部分犯罪所得50萬元,但因經濟困窘,無力全額繳納犯罪所得。士林地檢署依醫療器材管理法販賣未經許可輸入醫療器材罪嫌起訴林男等人。
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審酌林男、郭女案發後主動繳納犯罪所得50萬元,判處林男有期徒刑5月、郭女有期徒刑3月,均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1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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