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黑衣人餐廳潑蟑螂案 4被告判刑3至6月不等
2022/2/11 17:06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1日電)吳姓男子等4人去年受託討債,在台北市新生北路鉅星匯宴會廳內潑撒蟑螂。北院考量吳男等4人已與餐廳業者和解,今天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各判吳男等4人3至6月不等徒刑。
全案緣於,台北市大安義警大隊臥龍中隊去年5月在鉅星匯宴會廳餐敘,全場席開70多桌、近700人出席,時任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及多名民代與會。期間,突有黑衣人朝餐廳2樓櫃檯前潑撒蟑螂,隨即奔跑逃逸。
檢警追查,吳姓、蔡姓、曹姓、許姓等4名男子受託向吳姓餐廳業者討債,先前往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某處以新台幣1萬元購買3袋共超過1萬隻活體蟑螂,但其中1袋事後遺失。
去年5月3日晚間7時許,吳男夥同曹男、許男、蔡男前往鉅星匯宴會廳,由曹男、許男潑撒蟑螂,蔡男則在外把風接應,犯後分乘汽車、機車逃逸。
案經台北地檢署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起訴,吳男等4人坦承犯行;台北地方法院考量,一般家戶對蟑螂避之唯恐不及,遑論餐飲場所,吳男等4人所為使用餐民眾受到驚嚇,並影響餐廳聲譽。
北院認為,吳男等4人利用社會上一般人對大量活體蟑螂感到嫌惡的心理狀態,暗示若吳姓業者不清償債務,將使餐廳營業收入減少,使吳男心生畏怖,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
北院審酌,吳男等4人已與吳姓業者達成和解,吳姓業者同意不再追究責任,今天判處吳男6月徒刑,蔡男、曹男各4月徒刑,許男3月徒刑。仍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1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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