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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蘇震清廖國棟等人涉貪 北院將進行辯論程序

2022/2/8 18:25(2/8 18:3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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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立法委員蘇震清等人被控貪污案,台北地院3月起將進行辯論程序;蘇震清另質疑偵訊音檔被變造,自訴檢察官及書記官涉偽造文書等罪遭駁回後,高院將書記官部分發回由北院更審。

台北地院發言人今天證實,本件合議庭有提出請求3月行政事務支援,包含發放旁聽證等,案件將進入審理辯論程序。

台北地檢署民國109年7月31日針對立委收賄案展開搜索,同年9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現任立法委員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前立委徐永明等12人。

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被控收受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恒隆賄賂,徐永明則被控與李恒隆期約賄賂;趙正宇則遭起訴財產來源不明、逃漏稅捐罪嫌,案件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此外,蘇震清提起刑事自訴指控,北檢疑似人為變造掩蔽了偵訊錄音,包含民國109年8月10日訊問李恒隆的檔案,有多個關鍵證詞內容充斥雜音無法辨識,受干擾時間接近6小時,且多段內容無端遭到遮蔽,侵害他受憲法保障公平審判的訴訟權益,檢察官及書記官涉犯偽造文書及濫權追訴等罪。

北院審理自訴案後認為,濫權追訴罪部分,個人並非該罪的直接被害人,依法不得提起自訴,蘇震清對於本案犯罪事實全部均不得自訴,提起本件自訴,於法未合,且無從補正,不經言詞辯論,直接判決不受理。

案經蘇震清提起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駁回蘇震清對檢察官的上訴,另考量書記官對於李恒隆等人的陳述內容,有未如實記載之嫌,就此部分撤銷,發回由北院更審。(編輯:方沛清)11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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