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陳菊挪用氣爆善款 曾銘宗3人獲不起訴
2021/12/21 12:29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1日電)監察院長陳菊於總統府秘書長任內,不滿遭曾銘宗、許淑華2名立委及高雄市議員陳麗娜指挪用氣爆善款,控告3人涉嫌妨害名譽。北檢認為罪嫌不足,今天處分曾等3人不起訴。
台北地檢署新聞資料指出,國民黨立委許淑華、曾銘宗及高雄市議員陳麗娜被控於民國108年9月間,透過臉書、召開記者會等方式,散布高雄氣爆善款淪為陳菊小金庫等不實言論,並指善款遭挪用為高官旅遊基金、補助民眾遊玩。
檢察官向監察院、高雄市政府調閱相關資料,發現高雄市觀光局辦理「日本大阪高雄觀光推廣會計畫」時,以新台幣150萬元善款支應活動執行、場地等費用,但高雄市、屏東縣觀光局人員及業界人士均未使用善款,曾銘宗等人就此部分的評論似非全然虛構。
此外,針對高雄市政府舉辦高雄四季逍遙遊活動範圍是否納入災區,檢察官發現,活動內容以高雄地區景點為主,確實可以達到行銷高雄觀光的目的,但未見明確涵蓋氣爆災區範圍,曾銘宗等人所言也非出於杜撰。
曾銘宗等人還質疑高雄市政府在選前補助民眾前往台中賞花博,檢察官則認為,「台中花博賞花趣」活動是民間旅行社沿用高雄市政府四季逍遙遊名稱自行辦理,曾銘宗等人言論雖有誤會,但難以認定是出於惡意。
檢察官認為,曾銘宗等3人依身為民意代表監督時政的職責,就高雄市政府可受公評的施政措施發表質疑與評論,應屬為了公共利益而善意為之的言論,即使充滿批判意味而令人不快,仍難以認定構成誹謗等罪嫌,全案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編輯:張銘坤)11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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