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隨機殺死機車騎士案 凶嫌判賠1600萬元
2021/10/28 11:13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8日電)男子王秉華去年在新北市新店區持刀隨機殺死林姓機車騎士,一審被判死刑,死者家屬提出民事求償。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王秉華應賠償新台幣160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秉華於民國109年3月13日晚間駕車偕妻外出,因用餐地點與妻子爭執,在新北市新店區中正區速食店前臨停。王秉華為發洩情緒,持料理刀下車,小碎步助跑3步後,朝前方素不相識的林姓騎士背部猛刺1刀。
王秉華犯案後開車逃逸,林姓騎士送醫不治。王妻報警後,警方到場將王秉華逮捕。王秉華辯稱有精神疾病。
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送精神鑑定,認定王秉華犯案時並無精神障礙導致不能辨識行為違法,且行凶動機惡劣、行徑冷血而泯滅人性,今年5月間判處死刑。王秉華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編輯:李錫璋)11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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