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寮區遭倒廢棄物 高市府開罰4業者、廢止許可證
2021/8/21 17:35(8/21 17:43 更新)
(中央社記者侯文婷高雄21日電)橋頭地檢署查獲何姓男子勾結業者,在高雄市田寮區多處土地棄置廢棄物。高雄市政府環保局今天表示,依廢棄物清理法,對4家業者重罰新台幣70.2萬元,並廢止清除許可證。
高雄市環保局去年3月接獲檢舉,指田寮區多筆土地遭不法人士棄置大批廢棄物。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經專案小組現場開挖,清查廢棄物來源及長期跟監蒐證,查獲何姓男子勾結業者,將事業廢棄物棄置田竂區。
專案小組發現,何男自民國108年起,容許清理業者載運廢木材、廢磚塊等廢棄物,前往位於田寮區牛稠埔段土地傾倒、堆置及掩埋,甚至將部分廢棄物掩埋在鄰近國有地及私人土地。何男再向清理業者收取每車2000至5000元不等報酬,初估不法獲利達百萬元以上。
橋檢8月17日持搜索票搜索何男住處及涉案廠商地點,並傳喚何男等15人到案。由於何男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滅證之虞,橋頭地檢署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後,經法官諭令何男以20萬元交保。
環保局同時也針對高雄市4家涉案業者,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重罰70萬2000元,並因業者申報不實且非法棄置廢棄物情節重大,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廢止清除許可證,後續將定期巡查及督促業者限期清理廢棄物。
環保局呼籲,相關再利用及清除機構應遵循法規規範,確實再利用或清除受託廢棄物,不得隨意棄置,若查獲違法屬實,除撤證外,並處1年至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鍰。
若民眾發現有棄置廢棄物或其它不法情事,可向市府檢舉,環保局將派員前往稽查取締。(編輯:戴光育)110082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