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豬舍水井地下水冒充埔里泉水出售 彰化男遭起訴
2021/7/21 17:24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1日電)家住彰化溪湖鎮的巫男涉嫌從廢棄豬舍舊水井抽地下水,經由淨水設備處理,再將水送到加水站冒充是埔里泉水出售,彰化檢方今天依違反食安法起訴巫男,沒收不法所得681萬多元。
根據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今天公布的起訴書,56歲巫男20多年前開始經營加水站事業;巫男原本向南投埔里的桃米泉商行購買來自桃米坑溪的湧水作為原水,巫男每月只需付新台幣4000元的水費,就可不限次數取水載回溪湖鎮住處的儲水桶,再經淨水設備處理後,用水車送到投幣式加水站,以每20公升10元的價格販賣。
檢方查出,巫男從2018年12月起就不再到埔里載水,直接在住家旁的鐵皮屋和一處廢棄豬舍的舊水井加裝馬達抽取地下水,經淨水設備處理後,分送到大型儲水桶貯存,再用水車載送到彰化溪湖鎮、員林市及鹿港鎮等地的29處加水站,同樣以每20公升10元價格售出。
檢方指出,巫男設置的加水站都標榜「埔里甘淨泉水」,還張貼彰化縣加水站許可證以及委託科技公司檢驗的飲用水樣品檢驗合格報告,讓買水的民眾誤認加水站的水源為取自埔里鎮的合格水,而巫男也將取自彰化溪湖鎮的地下水賣給他人,不法所得總計681萬多元。
巫男接受檢方訊問時供稱,當初是為了照顧父母沒有時間去埔里載水,才會在住處附近取水,今年3月得知被檢舉,曾一度回埔里取水。檢方則發現,巫男販賣的地下水成分包含鐵、錳等重金屬及氨、氮檢測值都超標,承辦此案的檢察官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將巫男起訴,宣告沒收不法所得681萬多元。(編輯:陳仁華)11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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