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鐵桶白骨案 男子殺人藏屍判12年6月定讞
2021/6/28 11:31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8日電)彰化縣賴姓男子17年前不滿前妻與李姓男子曖昧,殺害李男後藏屍鐵桶,去年鄰居發現桶內白骨。二審審酌他取得家屬原諒,改判12年6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賴男與前妻在民國91年離婚,但賴男不滿前妻與李男有曖昧關係,賴、李男兩人93年間偶遇,雙方一言不合大打出手,賴男拾起石塊重擊李男頭部,造成李男昏倒,賴男將李男拖進車內用繩索勒斃,再將李男放進鐵桶,棄屍住家三合院後方防火巷。
由於棄屍地點髒亂,幾乎無人走動,多年來都沒人發現鐵桶藏屍,直到民國109年5月間,鄰居整理環境,打算清走鐵桶才發現1具白骨報案;警方比對後確認死者為李男,並循線查出賴男涉有重嫌,同年7月將賴男逮捕送辦,檢方依殺人罪起訴。
一審彰化地院審理時,賴男的前岳母不斷幫賴男求情,並提出願以新台幣300萬元和解,但李男的家屬不願原諒賴男,雙方和解破局,一審判賴男13年6月徒刑。
二審台中高分院審理後,審酌賴男犯案後已見悔悟,且有教化可能,另賴男的前岳母提出願賠償死者家屬600萬元,雙方最後達成和解,改判賴男12年6月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並無違背法令,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張銘坤)11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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