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男酒駕拒檢自撞 公共危險加罰單損失慘重
2021/3/4 16:51(3/4 17:01 更新)
(中央社記者黃慧敏金門縣4日電)金門縣警察局今天表示,一名民眾深夜酒後駕車,不但未開大燈,車速忽快忽慢,拒絕攔檢逃竄後自撞,依公共危險、拒檢逃逸、危險駕車等送辦,罰款金額近2.5萬元,損失慘重。
金門縣政府警察局金城分局表示,金城派出所員警昨天深夜在金城鎮城區執行轄區夜間巡邏勤務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未開大燈行駛在伯玉路上,觀察時又見這輛車速忽快忽慢,嚴重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
金城派出所所長白文川表示,當警察打算趨前攔停時,駕駛竟無視警方攔檢,拒絕停車逕自往金湖方向逃竄,員警見狀發覺有異立即通報警察局勤指中心調動線上巡邏人員協助攔檢,13分鐘後發現這輛車自撞於金湖鎮鵲山圓環旁路緣石。
白文川表示,駕駛身上散發濃濃的酒味,經施測呼氣酒精濃度竟高達1.38mg/L,警方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白文川說,經過調查,這名駕駛晚間與友人聚會,飲酒到深夜,飲畢後未遵循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原則,而且同伴明知他已明顯酒醉也未阻止,任由他駕車返家,在醉酒精神恍惚下未能開啟大燈就行駛在馬路上;經巡邏警察人員攔查,心虛情急之下加速逃逸拒絕受檢,後因車輛失控而自撞路旁緣石。
金城分局表示,這名駕駛除依公共危險移送外,還要吃上拒檢逃逸、逆向、危險駕車等多張罰單,罰款金額高達新台幣2萬4900元,損失慘重。(編輯:黃世雅)1100304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