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富商遭擄勒贖案 檢方聲押3共犯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3日電)嘉市警方昨天破獲擄人勒贖案件,主嫌李男中彈不治,逮捕4名嫌疑人、1 人在逃;檢方今天複訊後,認為陳男等3嫌有串證之虞,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凌嫌則以10萬元交保。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蔡英俊表示,檢方於晚間複訊後,認為涉嫌參與擄人的被告吳婦、陳男,以及負責監控被害人的張男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另協助藏匿贓款的被告凌男雖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必要,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
蔡英俊指出,李姓男子因覬覦被害人嘉義富商錢財,便夥同陳男等5人謀議擄人勒贖,今年1月24日凌晨,在嘉義市某按摩會館,見被害人獨自一人,便持槍強押被害人至車內,先強行搜刮被害人現金20多萬元及價值約70萬元手錶。
李男再向被害人要求3000萬元贖金,被害人因遭蒙面、綁手,恐其生命及身體遭受危害,表示願意如數交付贖金,李男等人取得贖金後,便釋放被害人。
嘉義市發生擄人勒贖案,嘉義地檢署指揮嘉義縣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以及高雄市警察局岡山分局組成專案小組,調閱3000餘支路口監視器畫面及相關資料,才鎖定李男等6人涉案。
蔡英俊說,專案小組昨天前往高雄市區執行搜索及拘提李男等6人,扣得制式槍枝2枝、空氣槍2枝及現金1700多萬元等贓證物,並逮捕嫌疑人凌男、吳婦、陳男、張男等4人到案,共犯盧女在逃,另主嫌李男則在警方拘提過程中彈,經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
另外,警政署長陳家欽今天到嘉義市警察局慰勉專案小組,嘉義市警局第一分局偵查隊長邱國揚轉述署長說法,歹徒持槍拒捕,如果在場員警沒有及時大膽、正確用槍,恐會造成員警傷亡,如果是他在現場,也會正確用槍。
邱國揚昨天也在現場圍捕李嫌,他說,當時李嫌因遲遲不下車,霹靂小組破窗後,發現李嫌已持槍要反擊,幸好員警反應快,連續開槍壓制,後來員警趨前才發現李嫌中彈倒在駕駛座。
邱國揚說,事後,警方發現李嫌手還緊握槍枝不放,並在副駕駛座發現1顆子彈,懷疑當時李嫌有擊發,不過是啞彈,在拉滑套退出子彈後,想要再開槍時就中彈。(編輯:謝雅竹)11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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