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將上路 台北地院模擬判決被告無罪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4日電)國民法官新制將於民國112年上路,台北地方法院昨天舉行模擬法庭國民法官審理程序並經評議後,判決被告無罪;參與的國民法官今天表示,肯定新制有助於縮短國民與審判的距離。
這次模擬案件是一對長期感情不睦的夫妻,某日在家中發生爭執,丈夫持廚房菜刀刺向妻子頸部、心臟,被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責起訴。模擬案件已於1月4日進行準備程序,22日由3名職業法官與6名國民法官進行審理程序,昨天進入評議程序,做出有罪5票及無罪4票的評議結果。
台北地院指出,依據國民法官法規定,有罪的認定,以包含國民法官及職業法官雙方意見在內達2/3以上的同意決定,未獲此比例人數同意時,應諭知無罪判決或為有利於被告的認定。因此,這次模擬審判的判決結果為被告無罪,與真實案件的判決結果不同。
台北地院表示,模擬法庭的用意即在模擬的程序中發現問題,使將來國民法官新制上路時能夠完善,今天的交流座談會中,由三位評論員尤伯祥律師、文家倩法官及金孟華教授針對這次模擬法庭活動,從選任程序、檢辯異議程序處理、證據提出與彈劾、評議過程等提出意見,在場與會的國民法官、審檢辯三方也各自提出心得分享。
國民法官們肯定這次模擬法庭活動的擬真程度,並對於審檢辯的工作型態有進一步的認識,了解審檢辯工作的辛勞與壓力,更重要的是進一步了解司法判決不能僅從結果及媒體報導,就論斷審判的優劣,仍必須對於審判的種種細節及法律專業進一步了解,才能給予公平的評論。
交流座談會最後由台北地院院長黃國忠頒發國民法官證書,並致贈紀念品給審檢辯人員及三位評論員後,圓滿閉幕。
台北地院第二場的國民法官模擬法庭預計在3月3日進行準備程序,4月14日及15日進行國民法官選任程序及審理程序,進行傷害致死案件的審理。(編輯:李亨山)11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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