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笑氣還供水果口味調味劑 新北警逮2嫌送裁罰
2021/2/2 13:18(2/2 14:06 更新)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新北2日電)新北市警方聯合環保局加強溯源追查笑氣,近日在新莊區某倉庫內起獲鋼瓶83支,陳姓、羅姓2嫌還提供各種水果口味調味劑給顧客,警訊後移送主管機關裁罰,最重可處30萬元罰鍰。
行政院環保署自去年10月30日起將笑氣公告為關注化學物質,新北市警察局及環保局針對不當使用笑氣案件共組專案小組進行聯合稽查,至今已查獲違規使用及販賣笑氣案件19件33人。
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今天表示,近來發現有不法業者在網路或社群媒體上販售笑氣,經專案小組過濾並分析資料,鎖定陳姓及羅姓男子在大台北地區,以車輛載運笑氣前往汽車旅館等不特定地點。
專案小組日前循線掌握兩人以新莊區一處工業區倉庫為據點,稽查後發現倉庫內堆放大量已裝填待出貨以及使用完畢鋼瓶,清點後計有83支,並在現場查扣大批氣球、轉接噴嘴及各種水果口味的調味劑,在販賣笑氣時一併提供給購買者「提味」。
警方表示,陳男、羅男2人被依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相關規定,交由環保局進行調查,最重將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新北市刑大表示,笑氣在常溫下無色、無味,會容易讓人不自覺吸食過量,嚴重者將產生低血壓、呼吸困難、胸悶、幻聽、意識不清、昏厥等症狀,甚至有生命危險,除吸食、販賣笑氣行為將依法處罰。
若有致人於死或受重傷,最重將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警方將持續與環保局共同追查不法笑氣源頭加以稽查開罰,杜絕境內笑氣不當使用及貯存場所。(編輯:李錫璋)11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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