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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東海商圈氣爆4死 引燃者當場死亡不起訴

2020/12/22 12:36(12/22 14:1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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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2日電)台中市東海商圈今年9月間發生瓦斯氣爆案,陳姓男子在住處開桶裝瓦斯引燃,造成自己與前妻、兒子及對面鄰居等4人逃生不及死亡,檢方今天認定陳男已死亡,依法予以不起訴。

不起訴處分書指出,41歲陳姓男子與蔣姓前妻感情不睦,且有2次家暴紀錄,又多次向蔣姓前妻索討新台幣500萬元未果,2人育有1名8歲男童,雙方離婚後,仍共同居住在台中市龍井區東海商圈旁的住處。

今年9月19日凌晨4時多,陳男將住處內2瓶20公斤裝的液化石油氣鋼瓶閥門開啟,漏逸液化石油氣後,再持打火機點燃,引發氣爆火災,造成陳男、蔣女及男童因逃生不及,受重度灼傷而當場死亡。

陳男住處因氣爆火勢猛烈,爆炸物噴飛至對面吳姓男子住處而引發火災,吳男罹患腦中風長期臥床,因而逃生不及,身體有多處遭重度灼傷而當場死亡。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死者遺體後,並依據現場照片、台中市消防局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等證據,認定陳男已死亡,且死亡方式為輕生,依規定予以不起訴處分。(編輯:謝雅竹)10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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