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涉酒駕飆速撞死騎士 法院判賠逾1168萬元
2020/12/14 19:53(12/14 20:23 更新)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4日電)男子郭俊邑涉嫌酒駕連撞3部機車,致1死2傷,高院判刑12年6月。死者陳姓女子的父母民事求償新台幣2779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郭男應賠償1168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郭男於民國107年9月23日凌晨在KTV飲酒後駕車離去,行經台北市基隆路4段台灣科技大學大門口迴轉路口時,以約時速106.5公里追撞3部機車,造成1死2傷。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郭男。
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郭男沒有殺人故意,依酒駕致人於死罪,判處郭男8年徒刑。
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郭男離開KTV後一路闖紅燈疾駛,第一次撞擊僅屬過失,但他在目睹騎士遭撞傷後,以相同高速逃離現場,4秒後撞飛陳姓騎士,有不確定殺人故意,依殺人等罪判處郭男應執行12年6月徒刑。
陳女的父母另提出民事訴訟,求償醫療費、喪葬費、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合計2779萬4776元。台北地方法院酌減相關金額後,今天判決郭男應賠償陳女父母共1168萬2503元。全案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0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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