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銘漢夫婦命案 最高法院發回蘇建和免賠判決
2020/8/26 18:16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6日電)吳銘漢夫婦命案,蘇建和等3被告獲判無罪定讞。民事一、二審判決兇手王文孝的母親應賠死者家屬831萬元,蘇建和3人免賠。最高法院今天判決撤銷蘇建和3人免賠,發回高院更審。
王文孝、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被控犯下民國80年汐止吳銘漢夫婦命案,隔年當時在軍中服役的王文孝遭軍法槍決。蘇、劉、莊3人歷經纏訟多年,獲判無罪確定,3人共獲刑事補償金新台幣1584萬餘元。
由於蘇建和3人涉刑責纏訟多年,民事求償案一度暫停審理;3人無罪定讞後,士林地方法院重啟審判,認定王文孝是唯一兇手,因他早已伏法,王父也過世,王母則未辦理拋棄繼承,判決王母應賠償吳銘漢家屬共新台幣831萬餘元,蘇建和3人免賠。王母未提上訴。
吳家人不服提起上訴,高院引述刑事再審時曾委託鑑識專家李昌鈺鑑定,鑑定結論提出此件極可能為王文孝一人所為,因此駁回上訴,仍判蘇建和3人免賠。
最高法院認為,蘇建和3人雖然在刑事部分獲判無罪,但民事訴訟部分,蘇建和3人若認為不用賠償,須提出反證,證明沒有侵權行為,今天廢棄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編輯:戴光育)10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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