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中士自焚亡家屬告3長官 桃檢不起訴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21日電)陸軍269旅一名謝姓中士,去年在桃園營區內自焚死亡,家屬認為謝男遭霸凌,向謝男的士官督導長、士官長及上士班長提出告訴及告發,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將3人以不起訴處分。
桃園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陸軍269旅機械化步兵第一營第一連的謝姓中士,去年9月26日中午12時45分許,在營區待命班的庫房內全身遭火燒傷,經送醫後仍宣告不治。
謝姓中士的家屬懷疑謝男遭到長官霸凌,輪值比他人更多次勤務,被長官在其他士兵面前被斥責「這麼簡單的事情都弄不好」、「不要把謝姓中士當學長看」等語,案發後,長官也指揮部屬滅火,清洗地板,涉嫌湮滅證據。
謝男家屬因此對該連的39歲彭姓士官督導長、36歲黃姓士官長、34歲林姓上士班長,提出長官凌虐部屬致死、重傷害致死、恐嚇危害安全及湮滅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證據等告訴及告發。
桃園地檢署調查,謝姓中士在事發當天中午,曾在269旅機械化步兵第一營第一連的LINE群組留言,「大家對不起…我成為大家的負擔了」,並在送醫救護過程中,向前來協助及救護人員表示自己是引火自焚。
檢方調查,謝姓中士在案發前已萌生自殘念頭,並在傳送群組訊息後,自行進入危險機工具庫房內拿取汽油桶,再持打火機點燃汽油朝自身燃燒,過程中無外力介入。
檢方調查,林姓上士班長、彭姓士官督導長雖有斥責謝姓中士,但內容並非毫無關聯的無端謾罵或恫嚇,彭姓士官督導長指揮清理案發現場,也是為了避免火勢繼續延燒,難認有湮滅證據的犯意,且謝姓中士也並非輪值勤務次數或日數最多的人。
檢方認為,謝姓中士因犯錯遭斥責進而自焚的行為,非彭男等3人能預見,也難認定之間的因果關係,今天偵結,將3人以不起訴處分。(編輯:李錫璋)10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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