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澎湖縣長評李佳芬遭罵混蛋 韓粉判拘30天定讞
(中央社記者侯文婷、王淑芬高雄12日電)前澎湖縣長高植澎去年在臉書評論前市長韓國瑜太太李佳芬,遭挺韓網友楊玉如留言「混蛋」,高植澎因而提告。高雄高分院今天二審維持原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
高雄高分院行政庭長蔡國卿指出,二審判決定讞後將會把卷證等移送地檢署,再通知被告執行;如果檢察官准予每天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被告楊玉如得以3萬元易科罰金。
全案起於去年4月28日,高植澎在臉書(Facebook)留言評論李佳芬「暗槓要捐公益的版權金」,引來「韓粉」楊玉如留言「混蛋」、「您不是女人生的」、「不要臉」等語。
高植澎提告後,一審依公然侮辱罪,判楊女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經檢方不服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今天上午二審維持原判定讞。事件起因於總統大選時,媒體人黃光芹為韓國瑜出書「跟著月亮走」,因為版稅爭議,李佳芬後來捐錢做公益。
高植澎當時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雖窮到負債,但是領了百萬元公保退職金仍交給律師團等,並批評「韓夫人錢多多,卻暗槓要捐公益的版權金, 被發現才說因為沒有空,所以還沒捐出去,一個貪、一個混,高雄發大財!」
楊玉如看到後在底下留言批評,「我家人是韓國瑜市長的小內閣,他現在就是在韓國瑜身邊做事的人」,請不要到處公開誣衊韓國瑜市長夫妻的名譽,公然毀謗是犯罪的事情,飯可以多吃話少講一點等。更陸續在高植澎臉書留言「丟臉」、「不要臉」、「您不是女人生的」等。
一審法官綜整認為,楊女有惡意謾罵,已脫離韓國瑜施政表現或政治形象,純發洩心中怨懟,不是言論自由保障範疇,一審依犯公然侮辱罪,處她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今天高雄高分院審理維持原判定讞。
另外,楊玉如挺韓行徑還包括去年7月「高雄觀光日」誤闖罷韓香蕉煎餅店「廣德家」,並飆罵「罷韓的人去死」遭到起底,新聞一度成為焦點。(編輯:洪學廣)10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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