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侵害美光營業秘密遭判罰一億元 聯電:依法上訴
2020/6/12 18:24(6/12 20:28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建中台北12日電)聯電被控涉嫌侵害美光(Micron)營業秘密案,台中地方法院判處涉案的聯電3名員工4年6月至6年6月不等徒刑,聯電則罰金新台幣1億元。聯電表示,將依法提起上訴。
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於民國106年8月以聯電員工涉嫌侵害美光的營業秘密為由,依營業秘密法對聯電提起公訴。
歷經近3年審理,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分別判處涉案跳槽聯電的前台灣美光公司何姓與王姓員工5年6月及4年6月,聯電戎姓主管6年6月徒刑,聯電則罰金1億元。
聯電表示,將會依法提起上訴,在法院呈現對公司有利的證據。
美國司法部於107年11月也指控聯電與中國福建晉華共謀竊取、傳送與持有美光關於製造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的營業秘密,市場揣測,聯電若罪名成立,恐面臨最高200億美元的鉅額罰款,備受關注。
聯電指出,台灣與美國訴訟分屬不同管轄權,希望美國訴訟能夠獲得公平的判決。由於目前案件仍在進行中,對於其他細節不便評論,後續進展、可能結果或影響尚無法評估。
聯電於105年支援晉華開發DRAM相關技術,卻引發聯電涉嫌侵害美光營業秘密事件,因訴訟影響,聯電已暫停與晉華技術合作。(編輯:張良知)10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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