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報到遲到 林益世:血壓飆高身體不適
2020/6/2 17:09(6/2 17:21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日電)前立委林益世獲假釋出獄後,今天首次赴台灣高等法院出庭,法官詢問他日前為何向轄區派出所報到卻遲到,林益世致歉表示,當天不舒服,血壓飆升,下次會依規定報到。
審理林益世貪污案的高院更一審法官4月16日上午決定不接押,裁定林益世限制住居高雄市鳳山的老家、限制出境,每週一晚間7時至10時向高雄鳳山警分局鳳崗派出所報到。林益世4月16日下午獲假釋出獄,4月28日向派出所報到卻遲到,警方通報高等法院。
高院更一審今天開庭,法官詢問林益世當天為何報到遲到,林益世致歉表示,當天身體不舒服,血壓飆升,下次會依規定準時報到,不會再犯。
法官追問林益世有沒有去看醫生,有無診斷證明;林益世回答,後來沒去看醫生,法官諭知,如果身體狀況致不能報到,應提前跟派出所說明。
更一審開庭期間,林益世委任律師聲請傳喚證人周錦德及余一銘出庭作證,但公訴檢察官主張沒必要,2人與本案無關連性,法官諭知評議後決定,7月14日續行準備程序。
林益世被控在立法委員任內,協助地勇公司爭取中鋼持股的中聯公司轉爐石契約及其下游中耀企業爐下渣契約,收受地勇負責人陳啟祥新台幣6300萬元,又在行政院秘書長任內索賄8300萬元,另1580萬元財產來源不明。
最高法院107年8月底以判決理由不備等為由,將收賄6300萬元部分發回更審,僅就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判刑2年定讞;林益世被控索賄8300萬元,連同洗錢部分,判決無罪定讞。(編輯:方沛清)109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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