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向橋頭地檢署報到 完成保護管束程序
2020/4/17 16:34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7日電)前國民黨立法委員林益世因案被判刑2年入監,昨天假釋出獄遭限制住居,今天向橋頭地檢署報到,完成保護管束程序。未來每週要向現居地轄區鳳山警分局鳳崗派出所報到。
橋頭地檢署表示,林益世於昨天下午3時40分假釋出獄,已於24小時內向橋檢執行科等完成報到。
林益世昨天深夜返回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的現居地住處,上午9時許到橋頭地檢署向執行科等報到,再由檢察官、承辦觀護人等詢問後續相關事宜,也提醒假釋期間應注意事項,完成保護管束等程序,定期向檢察官和觀護人報到。
林益世因財產來源不明罪遭判刑2年定讞,執行1年7個月後獲准假釋,昨天下午出獄。高院審理林益世貪污案更一審的合議庭昨天決定不羈押,裁定他限制住居、限制出境,每週赴警局報到。(編輯:陳俊碩)10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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