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老師涉霸凌遭家長提告 教育局:不會寬貸
2020/3/30 19:24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30日電)台中市一所完全中學陳姓男教師涉嫌霸凌學生,除拿水管毒打,還以不雅綽號羞辱學生,家長憤而對老師提告。台中市教育局今天表示,涉及體罰與違反性平法等情事,絕不寬貸。
根據家長向媒體投訴指出,兒子於民國106年就讀這所完全中學的國中部時,這名陳姓男教師多次罰兒子在軍訓室走廊下跪抄寫,還拿水管打兒子,更以不雅綽號為兒子成立粉絲專頁予以羞辱,兒子因而身心受創罹患憂鬱症。
雖然家長已對陳姓教師提告,但校方經開會後只針對陳姓教師做出1大過處分,仍然可以繼續在校內任教,人本基金會表示,不適任教師應該解聘,以免更多學生受害。
台中市教育局表示,對於陳姓老師涉及體罰並違反性平法一案,經查是在106年發生,校方經家長投訴於107年召開教評會,最後校方做出1大過懲處。教育局將要求學校將陳姓老師調離原職務,後續教育局與校方將組聯合調查,對於涉及體罰與違反性平法等情事,絕不寬貸,以維護學生受教權。
校方也發表聲明指出,校方依法將性平與不當管教的調查結果送到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由委員審議。教評會審議後未通過解聘、停聘及不續聘,因而交由教師考核會(以下簡稱考核會)審議,考核會通過1大過的懲處建議,提請教育局核定。教育局曾退回懲處建議1次,請校方重行審議,經教評會、考核會審議後決定維持1大過的原懲處建議。
校方表示,在處理過程中皆依法行政,對學生家長處理過程的資訊及相關救濟途徑也依法充分揭露,持續關懷輔導,對師生雙方皆有循法定程序,賦予陳述意見,以維護權益。由於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校方靜待司法審判結果。(編輯:謝雅竹)109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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