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男撞警車逃2公里 警流彈射死女乘客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28日電)一名酒駕吳姓男子因拒絕警方臨檢,與警車追逐並衝撞警車,員警被迫開槍,但流彈誤傷後座女乘客,造成背部、腿部中彈,送醫不治;男子坦承「害怕酒駕被捕」,釀成意外。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員警昨天深夜11時40分執行巡邏勤務時,在八德區介壽路二段發現吳姓男子駕駛一輛自小客車行跡可疑,隨即尾隨並以廣播器喝令停車受檢,但自小客車加速逃逸。
警方表示,自小客車急奔八德區建國路時,還衝撞其他車輛,並兩次倒車衝撞巡邏車,員警立即下車喝令駕駛停車受檢,但吳姓駕駛不予理會,又再次倒車衝撞警車,員警使用警槍朝自小客車射擊;最後才遭另一個派出所支援巡邏警網攔停。
警方盤查車輛時,卻發現後座的一名女乘客受傷,身上中彈,血流不止,疑似遭流彈所傷,被轉往林口長庚醫院手術,在今天上午7時左右宣告不治。
吳姓駕駛酒測值為0.49毫克,吳男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吳姓駕駛與女乘客為朋友關係,當時車上共有4人,吳男因酒駕行駛八德區時,發現警車在後,因心慌害怕被臨檢後,因此加速油門企圖逃逸,過程中衝撞警車,直到遭巡邏警網攔停,自知無法逃脫才束手就擒。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對此表示,全案已報請檢察官進行相驗調查處理,至於用槍時機及相關法律責任,正在釐清調查中,警方將全力協助家屬處理善後。
至於傳出警方在圍捕過程中連開5槍,而女乘客則身中3槍,流彈波及女子的背部、腿部,警方對此不願回應,表示全案已移送檢方調查。檢方也已查扣警車行車紀錄器、警員密錄器等影像,以釐清刑責。
警方表示,執勤員警要求吳男下車受檢時,吳男不但不為所動,反而加速逃逸,警方從拒檢點到逮捕吳男過程,追捕10分鐘,相距2公里。
法界人士指出,依照以往類似案件,檢方或法院或依照當時員警執勤時所受到危險狀況進行判斷,同時也會考量「比例原則」及警方開槍時間點與彈著位置。
法界人士說,通常開槍員警遇到類似狀況時,一定會朝輪胎射擊,但依照實務案例,若駕駛逃逸、行車飄忽不定,且視線不明,往往會因子彈偏移,造成車內人員傷亡。至於員警在當下是否有開槍必要,則是未來進行訴訟過程中攻防焦點。(編輯:張銘坤)10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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