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假公司吸收街友辦信用卡盜刷 7嫌遭逮送辦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9日電)刑事局去年中起接獲多家銀行報案指稱,有不法集團吸收街友偽造薪資證明辦信用卡,且刷卡消費後未繳款,初估銀行損失約新台幣500萬元,警方12日逮捕主嫌71歲譚男等7人送辦。
刑事局今天舉行破案記者會,偵查第七大隊第二隊隊長郭有志表示,自去年7至12月陸續接獲多家銀行報案,有不法集團疑虛設一間芝光貿易公司,吸收人頭並偽造其所得稅扣繳憑單的財力證明,申辦信用卡,之後刷卡消費卻未繳款,造成多家銀行損失。
警方發現,不法集團以有詐欺前科的譚男為首,他指揮核心幹部65歲馬男等人,到台北車站和萬華區艋舺公園一帶吸收街友當人頭,再帶他們到聯徵中心查詢信用狀況,並將人頭個資交到集團,偽造人頭街友在芝光公司任職的所得稅扣繳憑單等相關財力資料。
不法集團再藉此向多家銀行申辦信用卡,並由人頭持信用卡到萬華區一帶商家盜刷,主要配合勾結店家有銀樓和機車行,單筆刷卡金額為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且人頭盜刷後還拒繳信用卡費。
警方發現,集團還會帶人頭街友赴香港申辦銀行人頭帳戶,再轉賣詐騙集團,以及申辦人頭電話卡、護照、辦理逃漏稅金、銀行帳戶、車貸及詐領健保等不法情事。
據了解,人頭可獲得刷卡金額的15%報酬,若是境外開戶,則可獲得2000至3000元酬庸;配合盜刷的店家則可抽取5至8%的刷卡金額報酬。
警方專案小組12日見時機成熟,分別前往雙北市搜索拘提包括譚男等7嫌,初步清查自民國107年起,共有4家銀行業者遭詐騙,損失金額共約500萬元。
警方現場查扣筆記型電腦、刷卡機、銀行存簿5本、帳本、行動電話一批、現金7萬800元、身分證11張、台胞證13張、健保卡18張、聯徵中心資料一批、申請資料一批等證物。
全案訊後依詐欺、偽造文書、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解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譚男和馬男均裁處收押。(編輯:洪學廣)10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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