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南市調查處副主任涉洩密 判休職2年
2020/2/16 12:44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6日電)前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副主任劉明冠涉嫌向吸金案涉案人通風報信,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有期徒刑5月、緩刑2年確定。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後,判決劉男休職2年。
高雄地檢署指揮台南市調查處偵辦銀行法案件,去年5月初展開搜索約談行動,劉明冠涉利用通訊軟體LINE通風報信,將相關行動訊息洩漏給涉案的徐姓執行長,讓對方可滅證及因應。
檢調約談徐男後,檢方依涉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聲押禁見。專案小組過濾扣案證物時,在徐男手機資料發現劉男傳送的搜索暗示訊息,通報檢方另案偵辦。
檢方搜索劉明冠住居所並約談到案,訊後諭令新台幣8萬元交保。高雄地檢署去年8月間起訴劉男,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判決5月徒刑、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20萬元。
劉明冠案發後被調往台東縣調查站任調查專員,調查局經由法務部將他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編輯:張銘坤)10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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